女王小泽玛利亚 发表于 2010-9-7 13:17 只看TA 1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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笑话3则 1、修女搭乘神父的车,途中神父把手搭在修女雪白的大腿上, 修女微笑的对神父说:你记得圣经第129条说的是什么吗? 神父脸红的把手拿开了.回到家神父急忙打开圣经129条,见上面写着:"再深入一点你会得到莫大的快乐!"神父大呼:上帝啊!业务不熟害死人呐! 2、幼儿园老师教小朋友们英文 老师:"来,大家跟我读a、b、c、d、e..." 只有小明没有念。 老师:“小明,你为什么不跟着老师一起念啊?” 小明:“我妈妈说,B是不好的字眼。” 老师:“小明啊,老师跟你说喔。你妈的B跟老师的B不一样。” 。。。 “你妈的B是骂人的,老师的B是给外国人用的。” 3、一位行政大官员看完报纸,愤慨地说.”这么多婚外情事件,什么社会!”官夫人接道.”就是嘛,通通该抓去枪毙!”大官若有所思地凝视官夫人,“你老实告诉我,我们结婚这么多年,有没有对我不忠?” “怎么问这样的问题?”,官夫人惊问。 “不要逃避,回答我的问题!” “那,”官夫人显然被被吓到了,“你先答应我你不会揍我。” “我不打老婆己经很久了。”他感慨地说。 “好罢,”官夫人心一横,牙一咬,“只有三次。” “三次?!”大官急了,“哪三次?” “第一次,记不记得你在芝加哥大学的博士考试,有一个考试委员百般刁难,就是不让你通过?你若拿不到博士学位,你们家就门面无光,我们的前途也完了。后来,那个难缠的教授亲自到我们家来恭喜你通过了,那是因为我……” “难怪,原来是你为了我……那第二次呢?” “第二次,记不记得你在南美洲做大使,那个国家的国王威胁要和我国断交?若是断交,你就成了断交大使,政治前途就完了。后来,那个国王突然改变心意,不再提断交之事,那是因为我……” “噢,你还是为了我……那第三次呢?” “第三次,记不记得你被提名行政院长,立法院表决时,你还差七百二十一票?………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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